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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贸易学校公开招聘公告

日期:2021-10-12 14:57:06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上海市贸易学校是一所国家级重点中专,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教育部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试点学校、上海市优质中职培育校、上海市文明校园、上海市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学校占地面积60余亩,有普陀、杨浦两个校区。拥有焙烤、国际商务和物联网技术3个上海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和现代物流国家实训基地,烘焙项目世界技能大赛上海选手培养基地、电子商务实训室、智能化图书馆等先进的教学设施。
  为推动学校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具备岗位所需资格及专业技能。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4日。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具体要求
幼儿保育专业教师 专业技术 2 (1)学前教育等相关专业;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普通话流利,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4)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或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5)具有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教学或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计算机专业教师 专业技术 1 (1)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等相关专业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教学或企业工作经历者可放宽到本科学历;
(3)普通话流利,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4)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或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网络专员 管理 1 (1)网络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职业院校或企业网络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4)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教务专员 管理 1 (1)信息技术、教育、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学习能力强,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软件,具有良好的文字组织和表达能力;
(4)具有教育管理经历优先。
行政专员 管理 1 (1)教育、管理、中文类等相关专业;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较强的公文书写、数据处理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主动服务意识、大局观和组织协调能力。
合计   6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发送至shsmyxx_hr@126.com,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 姓名 专业 学历;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10月26日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任何应聘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上海市贸易学校根据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
  3、笔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对符合条件者择优发放笔试通知,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
  4、面试
  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教师岗位的人员将根据学科特点组织试讲,试讲须进入课堂实践讲课,依据专业教师能力要求、评价标准对参加教学试讲人员试讲测试情况做出评价。
  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语言表达、人际交往能力等综合素质。
  5、身体检查
  学校将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由上海市贸易学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老师 胡老师
  联系电话:021-65975980
  监督电话:021-62876948
上海市贸易学校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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