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文员1名、粮食检测员1名、仓库管理员2名。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乐东黎族自治县粮食储备批发公司招聘岗位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将通过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掌上乐东进行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4月7日
2.报名方式:
(1)报名表填写发送至邮箱hnldfgw@163.com;
(三)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乐东黎族自治县粮食储备批发公司招聘登记表》;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同页);
3.毕业证;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蓝底证件照片;
5.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关的材料。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电话告知。招聘过程中发现资格不符情况,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2倍,如果面试人数不满足要求,招聘公司则视情况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面试人员向面试官汇报个人详细情况,面向岗位需求,重点汇报业绩成果、学习和工作经历。汇报时间5分钟。面试官进行提问,提问答辩时间5分钟。面试过程不得向面试官透露本人社会关系。
(六)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通过电话告知。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考察资格或未通过考察的,由招聘公司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如果递补则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乐东黎族自治县粮食储备批发公司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海南省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自行放弃应聘资格。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经本公司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入职后按国有企业编制人员管理,相关工资待遇等按本公司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面试的,责任自负。
六、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乐东黎族自治县粮食储备批发公司
联系人:孙秀巧
联系电话:85523360
电子邮箱:hnldfgw@163.com
通讯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乐祥路183号财政大楼2楼发改委办公室
邮编:57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