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烟草集团北京卷烟厂有限公司成立于1970年,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是北京市唯一一家卷烟工业企业。公司占地面积370亩,现有职工800余人。公司曾荣获“全国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首都精神文明单位标兵”、“北京市守信企业”、“北京知名品牌”、“北京市著名商标”等荣誉称号;生产的“中南海”牌香烟,销往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并出口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中东、柬埔寨、韩国等海外市场,是我国混合型卷烟产销量第一大品牌,其降焦减害技术成果曾获国家及烟草行业多项奖励。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分统招应届毕业生,学位证、毕业证和报到证三证齐全;2021年1月1日至本次招聘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且尚未就业,于入职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程序、联系方式
1.招聘岗位、专业、条件
(1)工艺管理员岗位: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烟草类专业1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助理维修工程师岗位:控制科学与工程类专业2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岗位需要倒班;
(3)助理维修工程师岗位:机械类专业2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岗位需要倒班;
(4)信息工程师岗位:控制科学与工程类专业1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原料业务岗位:烟草类、农艺与种业、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专业1名,烟草原料方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6)审计员岗位:会计学、财政学、财务管理、审计专业1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7)配方设计员岗位:烟草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化学工程类、农艺与种业类1名,具备香精香料基础、有一定耐烟量;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8)检测分析师岗位:化学专业1名,分析化学方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9)检测分析师岗位:烟草类、农艺与种业类、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类、食品工程类1名,烟草原料方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10)统计核算岗位:会计学、财政学、财务管理相关专业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
(11)客户经理岗位:经济学、经济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专业4名,本科及以上学历,本岗位需要在国内长期出差;
(12)政工干事岗位: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13)生产操作岗位:机械类、电气类、工业工程类专业7名,本科及以上学历,本岗位需要倒班。
2.招聘程序
(1)报名:登录网址http://tobacco202203.ata-test.net.cn进行报名并提交证明材料,如遇到报名网站技术问题,请咨询页面在线客服或拨打客服电话:021-61948899,客服工作时间:9:00-17:00。
每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
报名期限:2022年3月17日至3月30日。
应聘者证明材料清单(前四项为必须提供):
A.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格式)
B.院校毕业生工作部门签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C.院系签章的各学年成绩单
D.身份证(正反面)
E.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其他材料
(2)资格审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预计4月完成。
(3)笔试:笔试包括心理健康测评和综合素质测评。预计4月完成。
(4)面试:通知笔试通过人员参加面试,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价。预计4月完成。
3.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bcfzp@znhonline.com
(仅供体检和考察联系使用,不接收个人简历)
四、考察、体检和录用
1.考察:考察应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政治要求。
2.体检:体检工作由我司指定医疗机构。招聘单位或者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录用:如某专业或专业大类面试人数比例低于2:1的,相应核减该专业或专业大类的招聘计划数。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经过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录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在录用环节因应聘者本人放弃或其他不可控因素影响发生空缺的,根据最终成绩依次递补。拟录用结果届时将在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sh.tobacco.com.cn进行公示。
五、管理与待遇
招聘录用人员与我司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公司薪酬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
六、招聘纪律
1.应聘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2.严格落实招聘纪实制度,实行“谁招聘、谁纪实”。对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与体检、公示、办理入职手续等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必须如实记录,及时归档、长期保存,使整个招聘过程可追溯、可倒查。
3.坚决杜绝招聘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抵制招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以下四种情形要记录在案,作为倒查追责的重要依据:说情打招呼,要求照顾本人或其他干部亲属的;私自干预下级或原任职单位招聘工作的;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者其他方面存在影响录用的问题时,仍坚持录用的;阻挠、制止对有关问题调查核实和依规依纪处理的。
4.新录用人员原则上3年内不得跨劳动合同签订单位调动。
5.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情形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