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及《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暂行办法》(京人社事业字〔2023〕179号)规定,结合我院工作,现将我院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
(二)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社会人员需具备北京市户籍,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招聘岗位要求
详见招聘岗位信息(附件)
三、报名方式
(一)北京卫生人才网(www.bjwsrc.cn)—“市属医院公开招聘入口”报名。首次使用时,请进行注册、登录。进入报名页面后,在“招聘活动名称”中选择“北京回龙观医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进行简历填写及选择报考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须保证所填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二)报名截止日期: 2024年5月9日
四、资格审核
医院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简历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通知进行笔试。确定入围人员名单通过电话、短信通知参加笔试、面试。
五、笔试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本人。
六、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60分,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为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体检和公示
(一)医院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应在三级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二)考察、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由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按照择优录用原则确定,信息在医院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接收手续。
(三)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手续,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入职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由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延,经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后聘用。
八、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联系方式:010-62716290 王老师
附件:北京回龙观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北京回龙观医院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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