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制定公开招聘方案,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将我院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
(二)具有与所聘工作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在职教育须取得学位)、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社会人员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四)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无任何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信息中心副主任、宣传中心主任(中层副职)等岗位,详见附件。
三、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在北京口腔医院官网人才招聘入口按应聘岗位填写招聘信息并提交(网址:https://www.dentist.org.cn/Hospitals/Jobs/List),并将简历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bjkqyyzhaopin@126.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统一使用以下格式:“应聘职位--姓名--学历--毕业院校”。如不符合以上要求,将会失去初审机会。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0日
(三)联系电话:010-57099025
(四)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西里4号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职位要求,党委办公室、纪检办公室、人力资源处等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考核,考核专家组主要从教育经历、获奖情况、业务技能、科研情况、工作与实习经历以及综合情况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考核人数1:5的比例,从考核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考核人选,未达到1:5的,按实际应聘人数参加招聘考核。
(二)初试考核
科级综合面试,包括自我介绍、考官提问和业务能力考核,面试考核小组由相关科室主任专家组成。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初试考核分数合格线为70分。
(三)复试考核
院级综合面试,面试考核小组由院领导专家组成,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和考官提问,综合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分数合格线为80分。
(四)综合成绩
初试考核成绩与复试考核成绩按照30%、7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并排序,经院长办公会进行审查后,按照1:1的比例,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参加医院体检人选。
(五)公示
招聘结果在医院公告栏内,对通过体检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力资源处将与应聘者联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应聘要求
(一)应聘者请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因信息不全或弄虚作假者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和邮箱等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我们承诺在招聘过程中为各位应聘者保密,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诚挚欢迎有识之士前来应聘!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