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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各级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日期:2021-12-03 10:48:34   来源:    点击: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北京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北京市各级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职位查询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0年11月30日9:00至2020年12月4日18: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考试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bm/ztzl/gwy/),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20年12月6日0:00至2020年12月8日24: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考试平台”进行缴费,未按规定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报考残疾人职位的考生,可以直接与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联系办理减免费用的手续。联系电话:010-12333。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和专门面向残疾人招考的职位等,将予以政策倾斜。报考者可于2021年1月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考试平台”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部分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同时在“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考试平台”上查询。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部分行政执法类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等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

根据职位需要,部分招录机关将对报考者有关心理素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将对报考者履行职责所需的体能情况进行测评,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北京市各级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

北京市各级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北京市各级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北京市各级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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