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详见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
(四)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
(六)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七)报考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未在境外工作(不含公派出境)、生活、定居,未在境外驻华机构工作,未在外商独资企业工作。
三、网上报名和审核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填报多个岗位的,报考的所有职位均视为无效。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当日起7个工作日。
(二)报名所需提交电子版材料: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报名表》(附件2),由本人在“考生签字”处签字;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能够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相关材料(社保缴费记录等);
6.能够证明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扫描后,按上述顺序压缩成1个文件(文件名格式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生姓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至各招聘岗位指定的电子邮箱。凡未按规定时间、文件格式发送邮件或材料不齐全的,报名均无效。报名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考生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考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一)笔试
笔试合格线为7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岗位认知、沟通协调、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与综合成绩一并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与拟聘人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阶段。
(二)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同时审核应聘人员档案,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进行核实。
六、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七、其他说明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的,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与应聘单位相关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应聘期间,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笔试成绩、综合成绩、拟聘人选公示以及工作安排等相关信息,将通过北京市人社局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生的年龄、工作年限计算均截至2022年8月31日。
(六)咨询电话:55564075/55564077。
八、疫情防控
考生在应聘过程中,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隐瞒和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
1.《北京市委军民融合办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北京市委军民融合办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北京市2022年度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北京市委军民融合办
2022年9月1日
附件:
1.北京市委军民融合办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