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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公开 招聘在职人员

日期:2022-05-16 20:22:16   来源:北京人才招聘    点击: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公开

招聘在职人员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创建于1965年,是隶属于自然资源部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国家海洋观测监测调查、海洋能产业发展、海洋环境保障提供技术支撑,同时承担我国海洋领域基础性、前沿和关键共性技术创新。中心编制475人,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占35%以上。中心设有硕士学位授予点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根据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9时至5月20日20时

报名邮箱:rsc6950@vip.126.com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

  (五)应聘人员以已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且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留学人员需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留学经历的证明材料。

  (六)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七)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9时至5月20日20时。

  请于报名期限内填写《国家海洋技术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在职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连同与填写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以PDF文件方式共2份材料(不可打包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rsc6950@vip.126.com,邮件主题需注明“报名岗位+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应聘”,《报名表》命名方式同邮件主题,证明材料命名方式为“报名岗位+姓名+身份证号+证明材料”。

  信息填写须详实、准确、完整,联系电话请留本人手机号码或常用固定电话。每人限报1个岗位。未按要求内容填报的,资格审查时不予通过。

  (二)资格审查

  中心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我中心门户网站公布。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中心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6月12日上午,笔试地点在天津市。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出现变化需调整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1:5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具体面试安排在单位门户网站发布。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理论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将采取个人陈述及问答的方式进行。

  (五)考察体检

  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按照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体检的人员名单。考察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满分100分)。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心门户网站发布。

  考察体检人员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或未通过考察体检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及中心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选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程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将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报部人事司备案。聘用人员福利待遇根据岗位聘用情况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予以转正。

  五、注意事项

  (一)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后请及时查看个人邮箱,资格审查结果将以邮件方式反馈。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转报其他岗位。

  (二)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简历。未认真填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信息将不得再修改。

  (三)请考生关注中心门户网站,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四)请考生严格遵守当地及天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合理安排行程,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五)如有相关情况及时与用人单位联系。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22-27536950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芥园西道219号增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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