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5人,具体招聘职位见《北京市禁毒科技中心2022年公开招录事业编制人民警察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高等学历教育经历需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岗位要求专业为报考者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四)岗位要求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落户时间截至报名开始的前一日。
(五)符合相关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能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证书,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进京条件。
(六)博士后出站人员:须为全职脱产博士后,原则上应在2022年9月30日之前办理完成所有出站手续,取得博士后证书,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
(七)招录条件中要求30周岁以下的,应为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以下的,应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应当符合人民警察法规定的有关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十)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素质条件,不得有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此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的;
2.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3.干部人事档案存在“三龄两历”篡改造假或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等问题的。“三龄两历”是指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学历学位、经历等;
4.本人及家庭成员具有可能影响本人工作的不良记录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4月19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可登录公招网(www.gongzhao.com.cn)按要求报名,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不超过100KB)。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填写一个职位,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教育经历从小学填起,须在学校和专业后准确写明各阶段学历层次。个人教育、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复习考研”“待业”等经历也需填写。
3.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北京市禁毒科技中心2022年公开招录事业编制人民警察综合评价所需的材料清单(见附件2),所需材料请上传PDF文件,单个文件5M以内。
4.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者参加后续招录环节。报考人员可于4月21日后登陆公招网(www.gongzhao.com.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此次招录过程始终。
(二)笔试
报考专业技术(一)、(二)岗位人员无需参加笔试。报考其他岗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参加公共基本能力测试笔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问题解决能力、语言文字能力和学习能力等基本综合素质。笔试采取线上笔试方式,以闭卷形式开展,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此次考试无指定参考用书和培训机构。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2022年4月23日(星期日)下午2:00
2.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将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招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三)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主要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综合评价材料情况按百分制量化评分,综合评价不设置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需配合招聘单位进行综合评价相关项目核实。
(四)资格复审
报考专业技术(一)、(二)岗位人员,依据综合评价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未达到1:5的比例,按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报考其他岗位人员,资格复审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与综合评价成绩之和,按1:5的比例确定,如未达到1:5的比例,按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用现场审核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公招网(www.gongzhao.com.cn)另行公告,招聘单位通过核验入围考生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并依次递补后续人员。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素质和专业学术水平等,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岗位匹配度和发展潜力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专业技术(一)、(二)岗位合格分数线为75分,其他岗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及后续环节具体安排将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招聘信息专栏”和公招网(www.gongzhao.com.cn)另行公告。
(六)综合成绩
专业技术(一)、(二)岗位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评价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其他岗位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30%+综合评价成绩×30%+面试成绩×40%。
(七)体能测评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试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5的比例(不足1人按1人计)确定进入体能测评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试的人员名单,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体能测评,并开展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试。具体安排将在公招网(www.gongzhao.com.cn)另行公告。
(八)体检和考察
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试通过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治考察的人选。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情况,可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人选。具体安排将在公招网(www.gongzhao.com.cn)另行公告。
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政治考察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按照人民警察的标准、条件和拟聘用职位要求,对其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能测评、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招录信息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参照北京市级机关人民警察相关待遇执行。
五、需说明事项
在招聘全程中,招聘单位将对考生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如果已经被聘用,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各环节的通知、公告、公示等将不定期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招录信息专栏”和公招网(www.gongzhao.com.cn)发布或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查看网站内容并确保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通畅,如错过审核、测试等时间将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如因疫情防控要求调整本次招录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人事咨询电话:010- 85225752、85225753(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公招网技术咨询电话:010-68771334、68771229(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训练处
2022年4月6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