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76个岗位,计划招聘103人。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英山县事业单位2021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公告》(含《岗位表》)于2021年11月12日通过英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inays.gov.cn/)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时间:2021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5日17:00。
2.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在网上进行,具体网址为http://ksw.hgrsks.gov.cn:88/ys。
3.报名注意事项:详见《英山县事业单位2021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指南》)和报名网站提示,各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三)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6日17:00。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四)报名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招聘单位审核资格期间,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2021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7日24:00,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于2021年12月13日9:00至12月17日24:00期间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英山县融媒体中心播音主持岗位(代码yszp067)报考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他岗位统一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1)笔试类别。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
除报考《岗位表》中标明免笔试岗位的考生外,其他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缺考任意一门笔试科目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90分钟)和《综合应用能力》(120分钟)。
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2.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试工等形式进行。
(2)面试工作组织。面试工作采取分类组织、分级负责的办法进行。面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3)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若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1:30的比例则加试笔试,并根据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加试的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其它岗位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4)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5)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英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3.考试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及计算。免笔试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其它岗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2)计分办法。
免笔试岗位考生的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其它岗位考生:《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且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退役士兵)。上述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项目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并于2021年11月29日至11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向英山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英山县人社局(莲花小学旁)三楼,联系电话:0713-7770096)提供经各项目县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英山县事业单位2021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表》(见附件3)、服务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服务(役)时间计算截止2021年8月1日。
上述人员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3)+5分]×40%=笔试总成绩。
(4)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加试专业知识,专业知识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六)体检、考察。依据同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应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及备案。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主管部门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定,在英山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防疫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行程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无异常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参加笔试前,考生应下载《英山县事业单位2021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安全承诺书》(见附件6),如实逐项填报健康情况并手写签名,在进入考场时将承诺书交监考人员。
(三)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及时关注英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考试信息。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未尽事宜以及考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黄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规程》(2020年版)的规定执行,特殊情况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研究决定,必要时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