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
全国普通高校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海外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生。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用于专项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2019、2020年高校毕业生)。本次招聘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1年毕业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中,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应聘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2日17:30。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2021年日照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按要求如实、详细填写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表》及现场资格复审的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rzsczjbgs@rz.shandong.cn进行报名,邮件及压缩包均命名为:“报名序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例:1--市政府投融资管理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张三)。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发送邮件,否则不予初审。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有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报名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对初审结果负责。报名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反馈。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现场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 本人签名的《2021年日照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 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一寸近期正面同底版照片3张;
3. 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部门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
5. 海归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对暂未取得认证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按招聘计划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市财政局具体负责。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工作实绩、业务能力和个人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将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要求重新体检。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财政局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http://czj.rizhao.gov.cn/)或日照财政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633—866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