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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辅助用工人员公告

日期:2024-07-26 09:08:38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效率,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关于规范大兴区临时辅助用工管理的工作意见(试行)》精神和区人社局统一招考相关要求,结合我局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辅助用工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行政技能辅助岗临时辅助用工4名。

  二、招聘对象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大兴户籍优先。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专业等条件。具体岗位要求条件详见附件。

  (四)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六)岗位条件说明事项:

  1、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2、大专以上学历;

  3、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具备良好的执行力和学习能力;

  4、能够热情服务群众,具有团队精神;

  5、服从岗位分配,可以到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工作。

  6、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退役军人及驻区部队随军家属。

  四、工作内容

  市场监管业务相关辅助工作。

  五、薪酬待遇

  工作待遇按照大兴区人力社保局相关工作要求执行。

  六、招聘方式

  由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行按照报名与资格核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七、人员管理

  采取劳务派遣形式,派遣公司与用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由区市场监管局明确临时辅助用工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对辅助用工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表现和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劳动报酬挂钩,并作为续聘的重要依据。

  八、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大兴区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资格的方式。

  2、报名时间、地点:

  2024年7月24日至7月25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报考人员本人携带需提交的材料到大兴区京开路兴丰段3号区市场监管局北楼419室报名。咨询电话:69294702。

  3、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三)考试方式、时间、地点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面试人选;

  2、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和体检

  (一)按照考生笔、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阶段的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三)拟聘用人员需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按照笔、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顺延至下一名考生进入体检和考察。

  十、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到岗工作后,被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视同自动放弃资格。 

       附件1:报名表(20240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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