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取得博士学位;取得“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取得“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所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以报名)。
3、留学人员须于引进公告发布时取得入围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身心健康,大学本科生30周岁以下(1990年10月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以后出生)。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在牡丹区内缴纳社保的人员,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不得报考。
6、应聘人员不得选择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7、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均不列入引进范围。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待遇
招聘岗位、数量、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有关要求详见《2021年牡丹区区直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考核认定后,办理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手续。对新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区财政按照博士、硕士、本科分别给予每月2000元、1500元、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补贴三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填写《2021年牡丹区区直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证明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mdqjycj@163.com,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毕业学校及专业+电话”。网络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1年10月20日17:30截止。
2、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供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还需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校期间担任学生职务、获得荣誉的相关文件、证书(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在牡丹区外缴纳社保的报名人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牡丹区内缴纳社保的报名人员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证明。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材料造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现场报名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等方面的情况,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设70分为合格线。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考察与体检
1、面试合格者按照面试合格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牡丹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以从应聘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牡丹区政府网(www.mudan.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材料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其他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过程中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其他过程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2、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其他未尽事宜以牡丹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请各考生在招聘期间及时关注牡丹区政府网(www.mudan.gov.cn)。
报名咨询电话:0530-3966059。
监督电话:0530-5928933。
中共牡丹区委组织部 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