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清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工作,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3、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一名为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文秘等相关专业,主要负责公文写作等工作;另外一名为电气类、机电安装等专业,主要从事工程业务管理、部门沟通协调等工作。要求熟练掌握办公软件(主要是文档和表格),有较好的综合文字和数据处理能力。
5、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能力出众者可放宽专业要求。
6、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后,服务期(含试用期)至少一年以上。
二、报名方式
邮箱投递简历(需注明求职意向),以“求职单位岗位+姓名”命名发送报名材料。审查合格后通知参加面试。根据相关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1、 邮箱报名时间:即日起;
邮箱:1376711025@qq.com;
2、联系电话:87827822-841。
三、其他事项
1、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电子版个人简历(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2、通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到福州市户外广告和灯光夜景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作。
3、工资待遇:
月工资标准按照《福州市城乡建设局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及管理办法(暂行)》执行,每月应发工资3800元。
4、岗位试用期2个月,职工“五险一金”统一办理。